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安机关应急处突队伍建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和应急处突能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方案、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公示。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名额
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男50名,女10名)。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本次招聘面向碌曲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碌曲籍复退军人(碌曲籍复退军人在招聘中给予政策倾斜,学历放宽为高中,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2001年3月1日至1989年3月1日)。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8(含矫正视力),无红绿色盲。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服从组织安排。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解聘的。
(4)近五年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曾参与涉稳事件的。
(6)报名前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8)自2018年12月31日后,将户籍迁入我县的一律不得报考。
(三)招考范围
为了缓解我县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本次招聘面向2019年以前毕业(不含2019年)尚未就业的碌曲生源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复退军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至5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碌曲县人社局三楼。
(二)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本人按要求填写《碌曲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所填写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2.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退伍证(复退军人)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提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蓝底照片6张,缴纳考试费15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在任何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招考方式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本次招聘工作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不低于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2。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试卷统一为藏汉双语试卷,采取裸考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设总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按照6:4的比例设置。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
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考核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聘用计划名额1:2的比例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5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县人社局人才办。
面试时间和地点为: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计分方法
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由县招聘办负责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分值高者入围。
五、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出现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由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和项目标准:
1.时间:2019年6月1日至6月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地点另行通知。
2、项目和标准: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
10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
纵跳摸高:≥265cm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
8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
纵跳摸高:≥230cm为合格。[page]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报考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的,从应聘考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2019年6月12日。
体检地点: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政审工作由本次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应聘考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时间:2019年6月15日至20日。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核实,对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6月26日(双休日除外)。
九、聘用审批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碌曲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一份报县公安局存档备查。
2.警务辅助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2800元/月发放),试用期满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用人单位备存,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一份由聘用人员保留,聘期3年。在聘期内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若本人自愿且考核合格的,进行续聘,考核不合格的或不再续聘的,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十、待遇及保障
1.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相关待遇。
2.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五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为2800元/月。
(2)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晋升一次,按50元/月标准发放。
(3)岗位工资(基本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治安防控类警务辅助人员基本岗位工资为800元/月;根据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年限和考核结果等情况,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初级,试用期满后,等级工资为300元/月。
(4)绩效工资按照岗位基本工资的33%计算,治安防控类264元/月。
(5)值班津贴为710元/月,按每月实际考勤发放。
(6)下列项目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中直接扣除:
①个人所得税;
②应缴纳社会保险中个人支付的部分;
③住房公积金中个人支付的部分;
④其他依法依规应扣除的部分。
3.警务辅助人员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按照企业缴费标准(甘肃省上一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按月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列入当年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县公安局代为扣缴办理。
4.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产护假等福利待遇。
十一、招考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委参加,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考生家长代表参加重点环节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县纪委信访室0941-6622516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组0941-6622572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0941-5934503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人才办0941-6628016
县公安局政工科0941-5934951
十二、其他事项
1.为了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裸考”,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其他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点也不提供物品保管;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碌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碌曲县公安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