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快实施“打造黄冈教育品牌、率先建成教育强市”战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要求,黄冈市教育局(下称“市教育局”)组织黄冈市东坡实验学校(黄冈思源实验学校)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2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冈市东坡实验学校(黄冈思源实验学校)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共计划招聘27人。
(二)招聘对象: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黄冈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下载填写《黄冈市东坡实验学校(黄冈思源实验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高校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根据各高校招聘会的时间确定,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5月25日。
第一场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为:
2019年4月29日上午,华中师范大学
2019年4月29日下午,湖北师范大学
其他场次招聘会时间地点确定后,将在黄冈市教育局官网上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供《黄冈市东坡实验学校(黄冈思源实验学校)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或院系出具签字盖章证明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材料,同时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院系推荐书、所修课程成绩单)、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东坡实验学校(黄冈思源实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19年4月26日;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5.资格筛选和确认。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以及岗位契合度等进行审查和筛选。资格筛选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与岗位的契合度等。面谈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
组织各高校现场筛选确认通过报名资格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并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采取说课、试讲、现场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
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本次专项招聘岗位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确需保留岗位的,须经事业单位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审核报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及发布。
本次招聘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成绩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五)成绩相同的处理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前已组织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面试前没有组织笔试的岗位,加试笔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取消或核减招聘的岗位计划,纳入下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东坡实验学校(黄冈思源实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七)公示、备案审批及聘用管理。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黄冈市东坡实验学校(黄冈思源实验学校)将招聘工作情况、拟聘用人员名单、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及体检结果、出现的递补情况说明、特殊情况说明等材料,送黄冈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取消或核减招聘的岗位计划,纳入下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877021(黄冈市教育局人事科)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877108(黄冈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