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人员所取得的学历、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一致,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注明的毕业院校及专业应与学历证书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名填写专业名称要真实、准确、完整,应与毕业证书完全一样。
(三)截至2019年7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应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条件与人数
共招聘61人,招聘具体岗位条件与人数详见附件1、《2019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高层次专业人才招聘计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17: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附件2、《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岗位登记表》,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dkzzrsc@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还须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广饶县大王镇泰山路7号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A311房间),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包括包括:《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岗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填写考生姓名),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已签署就业协议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各种证件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必须于2019年6月10日前,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饶县大王镇泰山路7号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A311房间完成资格审查,并于2019年6月12日8:00-17:00凭二代身份证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上午8:30-11:00
3、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40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因面试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网(http://www.dycollege.net/)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采用答辩方式进行。答辩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对专业建设的规划、目标等。
2、面试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3、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按加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全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网(http://www.dycollege.net/)公布。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档案审核等。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鲁组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号)施行。
(二)体检。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为东营科技职业学院高层次专业人才,安排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从事教学辅助工作,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安排从事教学工作。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执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后须在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有关待遇
招聘人员不属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学校工作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待遇。
八、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东营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网(http://www.dycollege.net/)
咨询电话:0546—6876155
单位地址:广饶县大王镇泰山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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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