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等行为记录。
(二)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符合救生员体检要求;
(四)能够正确听、说、读、写,无影响双向无线电对话的障碍;
(五)具有水下逃生、空气潜水和红十字会救护员相关培训证书或培训经历的优先考虑;
(六)退役军人、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七)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邮箱:bhfxd_hr@163.com。应聘人员应将所有报名材料汇总成一个文件夹,且该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手机)。
(二)报名时限:2019年5月24日至6月12日。
(三)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1.《北海救助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
4.电子版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5.相关培训、获奖证书证明。
四、初审
工作人员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
五、现场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现场复审需携带如下材料:
(一)网上报名提供的电子材料原件;
(二)三张与电子版同版的2寸照片。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实操考试,笔试、实操考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排名前21名的进入实操考试(与第21名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实操考试)。实操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实操考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考察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体检按照直升机救生员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时,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原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遇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也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上级和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本局监督电话:0535-6598119
0535-6598135
上级监督电话:010-65293045
本公告由北海救助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传真:0535-5990611
联系人:丁先生
单位地址:烟台市芝罘岛东路99号邮编:26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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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救助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