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用人单位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农村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六)特岗全科医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含中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人员需持有关证件资料(身份证、执业医师证、三张小2寸照片),到颍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阜阳市颍东区幸福路与致富路交叉口南300米)报名审核。符合招聘条件(六)第3条的考生还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证明和大专以上毕业证(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
四、考试
对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的岗位,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岗位,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方式,择优聘用,考试内容主要为医学有关专业知识。根据报名情况,考试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一周。
七、聘用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督导用人单位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志愿留任的特岗全科医生,与定岗的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落实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及工资待遇。特岗全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咨询电话:区卫健委:0558-2321228
监督电话:0558-2320060(区卫健委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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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