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8人,其中:高中英语、物理和生物教师各1人,初中地理教师2人,小学朝语文教师3人;招聘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3人。具体岗位设置及相关要求见《2019年海林市朝鲜族学校、幼儿园补充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具有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放宽到40(含)周岁(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5.申报朝鲜族中学教师岗位的,要具有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匹配,并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朝鲜语不做要求),其中:应聘高中英语、物理和生物教师岗位的要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聘初中地理教师岗位的要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6.申报朝鲜族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要能够熟练使用朝鲜语组织教学,且要具有全日制统招中等师范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要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要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7.在职人员报考,须开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如本人隐瞒真实情况,取消笔试、面试或录用等资格。特岗教师按当年所签订的合同执行。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符合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按相关文件执行。
10.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牡丹江市政府网站(http://www.mdj.gov.cn/)和海林市政府网站(http://www.hail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由市朝鲜族中学、小学、幼儿园联系东北师大、哈师大等高校,利用校园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2019年海林市朝鲜族学校、幼儿园补充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1式1份)。
②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同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书面证明材料。
⑤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详见附件3)。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提供,逾期提供的材料不予受理。
2.报名工作的具体安排
时间:2019年8月6日-8月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海林市朝鲜族中学
咨询电话:0453-7320501、0453-8130084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朝鲜语水平测试与报名同步进行。由市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查、朝鲜语水平测试与报名三个工作组,依次开展工作。资格审查组依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对申报朝鲜族实验小学和朝鲜族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由朝鲜语水平测试组对其进行朝鲜语测试,达到要求的,报名组予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和朝鲜语水平测试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由原招聘信息发布单位在同一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每项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取小数点后1位数,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但不进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但不进行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范围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师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其中:申报中学教师岗位的,考试范围为申报学科(英语、物理、生物和地理)的高中、大学阶段教材的相关内容;申报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试范围为申报学科(朝语文、幼儿园)中师阶段教材的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朝鲜族中学招聘教师使用汉语命题,朝鲜族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使用朝鲜语命题。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笔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在牡丹江市政府和海林市政府网站公布成绩,时间为3个工作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该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笔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政府和海林市政府网站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时间为2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未达到该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牡丹江市政府和海林市政府网站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体检阶段。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与体检
1.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实地考察、社区或单位证明、查档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由海林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牡丹江市政府和海林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控名额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由纪委派驻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林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同时接收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相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要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人员,都要主动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为准。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材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真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咨询电话:0453-7320501、0453-8130084
监督举报电话:0453-813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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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海林市朝鲜族学校、幼儿园补充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19年海林市朝鲜族学校、幼儿园补充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海林市教育体育局
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