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1、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服从园区管委会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3、遵守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职责、接受保密监督;
4、年龄2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环保工程或化工工艺相关专业;
5、一般应具有中型精细化工企业一线工作两年以上经历;
6、担任过车间主任及以上职务的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经人社招考等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5日;
2、地点: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3、联系人:秦静15252803963;
4、报名手续:报名时,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等有效证件,提供复印件各一式两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5、开考条件:报名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按照实际报名人数3:1核定招聘人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末位入围考生笔试分数相同者均可参加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环保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统一组织。体检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联合县人社局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及管理
1、待遇:环保工作人员月工资标准8000-9000元,交纳“五险一金”,另有绩效工资,免费提供食宿。
2、录用人员实行聘任制,由园区管委会进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