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戏曲表演专业人员7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操守,热爱戏曲艺术工作,有戏曲表演的专业知识和艺术素养,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2、需戏曲表演专业全日制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人员要求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94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出生)。
4、因从事丰城地方戏表演,限丰城户籍或懂丰城地方方言。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纪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7日
2、报名地点: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13室,报名咨询电话:0795-6298581。
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
专业测试考试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
专业测试考试舞台戏曲表演(允许现场伴奏和打击乐配合、如唱腔需要可以有人配戏)。
(1)戏曲表演考核内容:①自选唱腔选段(包括唱念做、时间4-6分钟)。②基本功自编身段组合:云手、台步、甩腰、踢腿、亮相、小翻、前桥等。武功:刀花、枪花、棍花(任选一种)、配合打把子等。(时间6-8分钟)
(2)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3)专业测试成绩为考生考试最终成绩。
六、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
2、体检合格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政审。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其公开招聘职位按专业测试成缋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对拟聘用人选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6、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7、招聘对象录用后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同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待遇按照事业单位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8、招聘对象聘用后,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