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及人数
摄像工作人员,1名(适合男性)。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具体要求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摄像功底,能够较熟练驾驭镜头语言,具备电视新闻、宣传视频等拍摄能力;
3.有电视台摄像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起至8月23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开发区管委会1号楼206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室。联系人:翁佳琳,联系电话:0594-5969922,13599012136。
3.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融媒体中心编外摄像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一份。
4.面试办法:经简历初步筛选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届时单位将组织进行面试。单位将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
五、聘用人员待遇
被招聘人员到岗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期满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2500元/月,工作时间满一年后工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逐年递增。奖金、津贴按照北岸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食宿参照管委会机关干部职工相关标准,统一安排管理。
六、注意事项
1.报名者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核查发现属伪造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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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融媒体中心编外摄像人员报名表.docx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融媒体中心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