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蓝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1名。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永人社发〔2014〕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1名。招聘单位及职位要求见《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蓝山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蓝山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服务专题”查阅相关信息。
二、招聘待遇
经考试、考核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我县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6、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认定。(详细见《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7、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蓝山县内具有正式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在职工作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6、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国家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考试聘用程序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7月19日。
2、报名地点: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若由他人代报,则由代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的证明需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⑤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⑥职位条件要求中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照数码相片。
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5、招考职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招考职位要求“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为在永州(含在外服务的永州籍人员)服务期满的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每个职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聘用计划。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3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少数专业或特殊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同场次同试卷考生成绩的平均分数线,没有可比成绩的须不得低于60分。
8、准考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考生于笔试前三日凭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
9、报考人员提供的《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畅通,因通迅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8月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各职位笔试内容详见《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内容: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形式详见《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面试的时间、面试地点及其它事宜另行公告(详见蓝山政府网“蓝山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服务专题”中面试公告)。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组面试考官、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当场面试没有可比成绩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成绩合成:县卫计委所属乡镇卫生院中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各科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标准和方法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和此次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其中县国家保密局所属电子政务内网信息技术中心的职位还需按国家保密相关规定政审考察。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按政策规定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到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其它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其中任何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都将在蓝山政府网的“蓝山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服务专题”上公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未经批准缺席面试或放弃录聘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人社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对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处理。
5、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
6、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必须按职位表中最低服务年限为蓝山服务,否则不予调动和调档(如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46-2225892、2213462
附件:蓝山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蓝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