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招聘、公平录用。
二、招录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签订聘用合同。
(一)招聘岗位: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指挥中心
1、招聘人数:3名,男女不限。
2、工作地点: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长长高速公路靖宇收费站口)
3、工作模式:主要负责协助民警完成指挥中心24小时接处警、视频巡逻、文件归档、取送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工作时间为24小时三班倒,即上24小时,休息48小时,特殊情况时根据实际安排工作时间。
4、招录要求: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计算机操作能力、文字写作能力。
5、用工性质: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辅警。
(二)招聘岗位: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巡逻一大队勤务岗位
1、招聘人数:4名,男性。
2、工作地点: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巡逻一大队(长长高速公路朝阳镇收费站口)
3、工作模式:主要负责协助民警完成道路巡逻、人车查控、交通事故处理、治安及刑事案件办理、安保维稳以及其他临时性交办的工作,常态工作模式为两班倒,特殊勤务根据实际工作另行安排时间。
4、招录要求: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计算机操作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具备C1以上驾驶资格。
5、用工性质: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辅警。
(三)招聘岗位: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巡逻一大队综合岗位
1、招聘人数:1名,男女不限。
2、工作地点: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巡逻一大队(长长高速公路朝阳镇收费站口)
3、工作模式:主要负责协助民警完成日常警务保障、消耗品采买、文字综合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至11:30、13:30分至17:00,特殊情况根据实际另行安排工作时间。
4、招录要求: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计算机操作能力、文字写作能力。
5、用工性质: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辅警。
(四)招聘岗位: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巡逻二大队勤务岗位
1、招聘人数:2名,男性。
2、工作地点: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巡逻二大队(长长高速公路靖宇收费站口)
3、工作模式:主要负责协助民警完成道路巡逻、人车查控、交通事故处理、治安及刑事案件办理、安保维稳以及其他临时性交办的工作,常态工作模式为两班倒,特殊勤务根据实际工作另行安排时间。
4、招录要求: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计算机操作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具备C1以上驾驶资格。
5、用工性质: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辅警。
三、招录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考巡逻一大队的人员于2019年8月26日至8月27日报名;报考指挥中心及巡逻二大队的人员于2019年8月28日至8月29日报名;
2、报名地点:报巡逻一大队辅警岗位的人员到靖宇分局巡逻一大队(长长高速公路朝阳镇收费站口);报巡逻二大队及指挥中心辅警岗位的人员到靖宇分局巡逻二大队(长长高速公路靖宇收费站口);报名人员持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个人征信证明、退伍证(以上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相关证明文件、资料等。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到报考地点领取《报名表》现场填报,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笔试人员比例,按照实有人数参加笔试。最终成绩为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加分项目=最后总成绩。
(三)加分项目
1、退伍军人加3分。
2、有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经历的加3分。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及先进个人加2分。
以上加分事项只取最高值,不重复加分。
(四)测试和考试
1、面试。时间:2019年9月2日8:30分。地点:报考靖宇分局指挥中心及巡逻二大队的人员到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长长高速公路靖宇收费站口)面试;报考靖宇分局巡逻一大队的人员到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巡逻一大队(长长高速公路朝阳镇收费站口)面试。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满分100分。按招录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笔试人员比例,按照实有人数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题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根据面试、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加分项目=最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参加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由靖宇分局办公室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进行,政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招录。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
四、招录条件
(一)报名条件
除具备《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吉林省内户口(非工作时间自行解决住宿、通勤问题自行解决)。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4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1日之间出生)。
3、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士官)、有公安辅警工作经历、高速公路工作经历一年以上的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1.70(含)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含)米以上,视力4.8(含)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纹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计算机操作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勤务岗位需有C1以上驾驶资格。
6、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7、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烈士和因公牺牲的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以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刑的;
5、本人参加过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加邪教组织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管理及待遇
1、辅警日常管理由分局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年一签。
2、辅警工资待遇26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分局负责缴纳相关保险。分局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3、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要对考生身高、体重进行测量,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2、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属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实施方案由靖宇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联系电话:0439--5105699
联系时间:工作日9时--16时
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