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2、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会熟练操作计算机(表格制作、文档处理、排版等);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的);
5、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者年龄适当放宽,大专学历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0年9月以后出生的),本科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的);
6、身体健康;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本科(大专)以上学历、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会熟练操作计算机(表格制作、文档处理、排版等)、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镇村两级脱贫攻坚的业务、档案整理和保管、日常文书和报表统计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与时间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政审、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2019年8月15日—8月25日)
报名地点:镇扶贫办公室(镇政府一楼东头第一间)
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四张,领取并填写《鲁口镇公开招聘扶贫专干报名表》,证件不齐全或者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2019年8月26日—8月27日)
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镇党委会审定。
(三)笔试(2019年8月28日--8月31日)
笔试。报名参加笔试人员与拟招聘职数达不到3:1以上的比例时,经镇公开招聘扶贫专干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报镇党委批准后,可适当减少拟招聘职数。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村基层工作综合知识,党在基层的政策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有关知识,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包括表格制作、限时限数打字、排版)等知识,按百分制进行闭卷测试。具体笔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2019年9月1日--9月5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由镇公开招聘扶贫专干领导小组按百分制形式组织开展面试。具体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7:3进行合成,综合成绩于9月15日公布。
(五)政审(2019年9月6日--9月7日)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取足拟招聘名额为拟聘人员,列入政审考察范围。并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历史、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从参试人员中按综合得分高底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2019年9月8日--9月13日)
将拟录用人员在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群众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问题的,由镇纪委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如出现空缺名额,空缺名额从参试人员中按综合得分高底依次等额递补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聘人员。
(七)聘用(2019年9月14日--17日)
由镇党委会议研究将录用人员安排到各村负责脱贫攻坚业务工作,原则上按录用人员户籍所在村就在该村聘用,本村录用人员超过1人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每月工资不低于1800元,办理五险,扶贫专干实行聘用制,原则上三年一聘,并报镇党委、政府备案。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可适时进行解聘。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镇招聘扶贫专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刘明、朱国禹,联系电话:15178151125;19956825678。
鲁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