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面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县管乡用”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医药卫生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yqrsj.pzhl.net/。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8:00至7月19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一)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9年颍泉区基层卫生院“县管乡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20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2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21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3)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名缴费结束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3日8: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阜阳市(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
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30%,《专业知识》占70%合成。考生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资格复审
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2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区卫健委和医共体牵头单位(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共同负责,按《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29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按规定在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网、颍泉先锋网发布专业测试公告,专业测试的程序、规则、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专业测试公告。
(六)成绩合成
考生最终成绩由笔试总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总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最终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知识高的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由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最终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知识高的优先。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网、颍泉先锋网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省人社厅、省编办、省卫健委《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17号)文件规定,纳入区级医院统筹管理,与其建立人事关系,并与定岗的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签订三方聘用合同,按规定落实镇卫生院编制、岗位及工资待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颍泉区卫健委负责解释。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和培训活动。有关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网、颍泉先锋网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58-2262071(区卫健委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8-2293520(区卫健委办公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点击下载>>>
2019年颍泉区基层卫生院“县管乡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颍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