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才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学位,具有南大港产业园区户籍人员及其配偶、子女。
我区户籍人员子女报名以户口本、分区(社区)及公安局证明信为准,配偶报名以结婚证为准,凡涉及到户籍、结婚证件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日期。
二、引才人数
公告发布后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引进人数,择优录取。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4.身体健康;
5.具有与引进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5.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参加非法上访的人员;
6.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祖父母有不配合政府拆迁工作的人员;
7.现役军人及已在我区参加事业养老保险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引才报名程序
本次引进本科一批学历及以上人才工作在区党委、管委的领导下,由人才引进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引进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录用等程序。现进入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至8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法: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南大港产业园区人事局(新机关楼6007室)。
现场报名时填写《南大港产业园区大学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人才引进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证件进行审查。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笔试、面试、聘用人选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南大港产业园区组织的各类人才引进及招聘考试。
报名结束后,具体录取人数和其他引才工作程序内容将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公布。
点击下载>>>
南大港产业园区人事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