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项目人员中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本次定向考核招聘名额共20名,具体岗位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考核招聘对象。截止2019年9月30日,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项目人员。
2.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4)专业要求。本次考核招聘专业不限。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③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④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⑤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项目人员已享受定向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的在编在岗人员;
⑥失信被执行人;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指定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dd84MxhDAEcGEKCPQJnyPgy8t4zM1uV40hXY2G%2BBSkw)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网上报名时间为:自2019年10月19日上午9:00起至10月25日下午16:00止。报名网站为指定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dd84MxhDAEcGEKCPQJnyPgy8t4zM1uV40hXY2G%2BBSkw)。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1)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请点击“选择文件”按键——选择本人照片——点击上传照片),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上传至“添加证明材料”位置栏:
①户口簿本人页;
②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③学历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④提供服务证书和服务单位及定向服务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人社、团委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⑤在编在岗人员(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项目人员末享受定向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的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图片(jpg格式,20—200KB)上传到网上报名端口“添加证明材料”位置栏;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岗位表等,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信息提交后,须在2019年10月25日(报名时间最后一天)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19年10月25日16时(报名时间最后一天)准时关闭,2019年10月25日(报名时间最后一天)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面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结束后(10月25日后),随时关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指定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dd84MxhDAEcGEKCPQJnyPgy8t4zM1uV40hXY2G%2BBSkw)关于打印面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指定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参加面试。逾期未打印面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方式
1.面试考核人选。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应聘人员,参加报考岗位的面试考核。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8.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学历一致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加试为面试形式,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一)资格复审
由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指定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户口簿本人页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5)服务证书和服务单位及定向服务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人社、团委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
1.应聘人员体检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内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服务单位工作表现、计划生育、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完成。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需递补,按面试成绩排名顺位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将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将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入编人员须承诺在我县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间不得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不得调离本县)。
六、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使用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与昌江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它规定
(一)昌江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昌江黎族自治县的人员;昌江生源是指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昌江黎族自治县的人员。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县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三)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0708,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咨询。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898—2669836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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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昌江黎族自治县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定向考核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