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2388热线接听员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懂电脑操作;
(五)自行解决住宿,工作地点为宜春市市政大楼;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犯罪被处刑罚或正在服刑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试用期工资为现聘用文印员工资标准80%;
(二)正式聘用后,工资参照现聘用文印员工资标准全额发放,缴纳医保、公积金,并享受餐费补贴等;
(三)执行聘用人员休假管理规定。
四、招聘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0月21日(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共宜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宜春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将填写好的表格以及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图片或扫描件一并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616505242QQ邮箱,邮件标题统一填写为:应聘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书面审查和电话征询了解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过程伴随着报名过程同时进行,对符合条件者,我委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参加面试,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察
考试采取单独面试和集中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采取走访、查阅档案方式进行。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办理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5-3210236、3222646。
地址:宜春市市政大楼91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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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纪委监委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