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数及专业要求
招聘教师的岗位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及资格条件
㈠招聘对象及年龄要求
1.国内“双一流”高校普通全日制2020年应届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㈡资格条件:
1.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⑷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⑸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⑹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⑺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3.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
⑴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⑵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⑶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⑷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⑸在读的非2020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㈢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教师资格。具备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详见附件2要求)。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承诺在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以集中组团、专场招聘的方式开展。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谈和试教的方式进行。
(一)校园招聘阶段(10月26日至11月23日)
采取各高校校园现场报名面试(面谈)和回韶关学院试教(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谈)占总成绩40%,试教(实操)占总成绩60%。面试(面谈)成绩和试教成绩均设置60分为最低分数线。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⑴填写好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需本人手写签名。
⑵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写下承诺书,保证在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④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格审核资料查验原件后,原件交回本人,只收复印件;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收原件。请考生按照以上顺序及要求装订报名资料。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隐瞒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资格审查:
审核人员对现场报名应聘者查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领取面试顺序号。
2、面谈流程:
⑴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场报名人员,派发面试(面谈)顺序号。应聘者领取面试(面谈)号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候考室等候,应聘者物品(含电子产品、手机等)交工作人员暂时保管,按照先后顺序进入到面试(面谈)室进行面试(面谈),面试(面谈)完毕后到候分室等候分数公布。面试(面谈)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临场应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适应岗位的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面谈)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⑵签约:根据考生综合表现,通过面试(面谈)的人员均签订就业意向书,并邀请意向人选参加韶关学院专场招聘复试(试教或实操等),具体的时间及地点解届时一并通知。
(二)试教(实操)
在韶关学院专场招聘的复试(试教或实操等)的内容如下:
1.应聘体育教师岗位:以试教和实战(基本功)为主,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2.应聘其他教师岗位:以试教(讲课)和答辩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3.应聘其它专技岗位(美术、音乐):专业技能展示(占70%)和试教(讲课,占30%)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其中,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技能展示为①用一种或多种民族乐器演奏(乐器自备)②演唱或舞蹈(二选一);报考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技能展示为素描。
4.试教时间:2019年11月23日上午8时30分。(如有变动,会具体电话通知到意向人选)
5.试教地点:先到韶关学院图书馆学术报告厅集中。试教满分为100分,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试教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试教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9年11月25日后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四、录用
㈠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㈡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己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浈江区教育局人事监察股提出,投诉电话:0751-8917293,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㈠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
㈡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㈢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㈣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㈤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即聘为我区在编教师,享受我区在编教师待遇,由区财政统发工资。符合我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要求的,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我市的优惠政策。
以上公告由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917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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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韶关市浈江区招聘“丹霞英才”教师岗位表.xls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