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才计划
具体引进计划详见附件1《龙门园区2019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职位表》。
二、引进对象
1.符合《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认定条件人员,符合各地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条件人员。
2.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员。
3.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必须取得与报名所用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4.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洛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再接受报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7.在职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④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严格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人才引进信息。通过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lmsk.gov.cn/)、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index.html)及其它方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7日止。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6日-2019年10月27日,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龙门风景名胜区、龙门石窟研究院招聘区。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龙门园区2019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5、近期蓝底一寸照片3张。
网上报名的,将上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lmskrsk@126.com(邮件标题为人才引进+姓名),并致电话(0379--65512380)确认。待资格审查合格后,面试时带原件进行核对。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参加面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专业须与学历一致。
(三)资格审查。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认定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等规定进行,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察工作由龙门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的人员,经龙门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编制人事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优惠政策
1.跟踪培养。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建立专门信息库,重点进行跟踪培养;优先作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参加省、市内外组织的培训班、学术交流活动;服务期内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适当的关怀。
2.职称评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由龙门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联系方式:
0379--65512380(龙门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379--65981342(龙门石窟研究院)
0379--65982835(龙门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0379--65982613(龙门园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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