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总工会实际工作及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张家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意见》(张政办〔2012〕9号),市总工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热爱工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对年龄的要求详见招聘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人员限张家港市户籍(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我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外市生源考生不能视作张家港市户籍)。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凭配偶或父母户籍报考。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企事业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见附件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总工会(杨舍镇暨阳中路402号,市二中对面)。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者本人需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从张家港市总工会网站(www.zjgzgh.org.cn)下载《张家港市总工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背后写好姓名)。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岗位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报名时请携带相关单位的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参保缴费记录证明,工作证明中必须能够体现从事的岗位及年限。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赴港澳台陆生(在港澳台高等学校受学历教育的内地学生)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三楼人事考试中心窗口)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5)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不提供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及公布:笔试成绩在张家港市总工会网站(www.zjgzgh.org.cn)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到张家港市总工会三楼办公室(一)领取《面试通知》(杨舍镇暨阳路402号,市二中对面)。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分高者,再相同则加试)。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1.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经历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3.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八、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市总工会网站(www.zjgzgh.org.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23115。
九、录取和待遇
1.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市总工会组织人事部门发放《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按时办理报到手续,被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如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六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经考评合格及以上者继续留用;考评不合格或者人岗相适度不匹配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2.待遇
参照同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同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十、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本简章由张家港市总工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979019。
张家港市总工会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