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系统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33名演职人员。详情请阅读《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能够熟练运用蒙古语语言文字和汉语语言文字的“蒙汉兼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五官端正(详见《招聘岗位表》);
4.年龄、户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在我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在通辽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
以上涉及到的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通辽市民族歌舞团10楼会议室(地址: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与和平路交汇处,通辽市工会大楼10楼)
4.报名费用:报名费20元,专业技能测试费50元,共计70元。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免交报名费、专业技能测试费;2018年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的及信息填报不完整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时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则,招聘单位不予审查。
(2)2寸蓝底免冠照片6张;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簿原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表中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交报名费、专业技能测试费,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免交报名费、专业技能测试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旗县市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一)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的招聘岗位,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技能操作(展示)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
1.器乐演奏员
(1)?自选曲目一首4—6分钟;
(2)现场视奏一曲;
(3)一专多能表演。
2.舞蹈演员
?(1)基本功考试;
(2)三分钟以上成品舞蹈表演;
(3)个人技巧部分;
(4)即兴表演部分;
(5)一专多能表演。
3.声乐演员
?(1)每人自选演唱2首独唱歌曲(可不同风格);
(2)现场视唱一曲;
(3)一专多能表演。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11月11日领取准考证,同时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须知,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应聘人员最后1名考试成绩并列时,增加技能测试。
(一)体检。体检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专项组办公室指定的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二)考察。由旗县及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考察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主管机关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新聘用(列编招聘)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的拟聘用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旗县、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审查负总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格等所引发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职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本简章由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职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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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表
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职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