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才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涉及玉泉区所属事业单位3家,计划引进人才3人,具体信息详见《玉泉区2019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除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玉泉区所属3家事业单位拟引进人才,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境外著名大学(2018-2019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或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前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以上人员中,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3.符合《2019年玉泉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引进之列。
1.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列入编制管理人员、现已在编在岗的呼和浩特市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9:00至11月8日17:00。
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所填信息要真实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引进的,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各用人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意见。
(二)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
报名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学历、毕业院校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足1:5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对并列情况人数较多的岗位,也可通过加试等方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
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本人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未进入面试考核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考核人员自行打印并携带《2019年玉泉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一式4份)、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件、学位证件、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等资料原件、复印件(2份)。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携带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以及由校方提供的《三方就业协议书》(必须携带);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持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19年玉泉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证明》(必须携带)。
(三)面试。
面试可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也可多种方式相结合,重点考察拟引进人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面试考核结束后,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
面试设有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为70分。参见面试人员需达到最低合格线(含70分)以上方可录用。
(四)正式签约及公示。
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签约手续,并向社会公示正式聘用人员信息(7个工作日)。应届生还需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引进人才须在用人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五)后续事宜。
1.体检。用人单位组织拟引进人才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3.公示和聘用。考察合格者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在聘用环节之前,如出现资格不符或主动放弃情况,可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引才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
2.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通告内容由玉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71-5686939(玉泉区组织部)
0471-5687033(玉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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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