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尊重人才,任人唯贤;
3、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4、严格纪律,全程接受各方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共三天。
2、报名地点:平江县卫计局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周丽娅余存咸汤嫦玲联系电话:0730-66999730730-6305211
3、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2)按设岗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及证明材料;(3)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证件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通过后收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原件);(4)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
4、报名者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平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1、按报名人数与岗位数达到3:1比例进行笔试。
2、笔试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开考时,报考人数与岗位应招数名额至少达到3:1时才开考)
3、笔试结束后当场阅卷后公布笔试成绩,按2:1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考试聘用处理办法
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
六、聘用后待遇
1、报名平江县妇幼保健院、平江县中医医院所需岗位,在笔试择优录用后,在单位进行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通过劳务派遣签订合同,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在护理、助产士、会计岗位的,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临聘人员同工同酬,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聘用在住院、门诊收银及导诊岗位的,工资待遇2500元/月,单位负责缴纳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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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江县妇幼保健院及平江县中医医院招聘临聘人员岗位情况表.xlsx
平江县妇幼保健院
平江县中医医院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