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聘员义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考流程
(一)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且有意报考者,请于12月23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日),上午8:30时-12:00时和下午2:00时-5:30时,携带报名材料到龙江镇人民政府五楼组织工作办公室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亲笔签名,详见附件3);
②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不限底色);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报考职位01的,还需按职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3.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在资格审查后退回给本人,复印件和照片恕不退回。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其考试成绩作废。
(二)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并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作为面试对象)。
其中职位01报名人数多于1:3的,按1:3进行面试(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作为面试对象);报名人数少于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
面试对象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并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各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费用自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可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和试用期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四、待遇
按照《龙江镇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薪酬待遇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考的聘员属镇五类聘员,统一由龙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间工资按月薪的80%计发。
五、其他
本次招考的各环节敬请各位考生密切留意龙江镇政务网和智慧龙江APP,并确保手机畅通。
联系人:李先生、陈小姐;电话:0757-2388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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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