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聘用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人数2人(性别不限),主要从事“十四五”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上进,作风严谨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高的规划编制工作理论知识基础和较强的写作、策划能力,能胜任“十四五”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绘图及编辑等,同等条件下,具有城乡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等及与之相关专业学历者优先录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25日前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大姚县咪依噜大街17号发改教育统计政务小区)。
3.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878—6210958
4.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相关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附电子版照片);
(3)荣誉证书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主要对专长、基本素质、精神面貌等进行了解。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通过初审后初步确定招录的,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部分按面试总分,依次递补,补满为止。
五、聘用与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编外管理,聘用时间暂定一年,拟聘用人员与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试用期每人每月250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继续聘用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每人每月3500.00元(包括按规定缴纳的“四险一金”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六、未尽事宜由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解释。
大姚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