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聘职位及人数
(见附件)
二、直聘条件
1.热爱卫健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安心在我县工作。
2.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年龄: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其他:非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不得报考的情形:安化县在编在岗医务人员;党纪处分尚未到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服刑期限未满人员;校内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三、直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暂定于5月下旬,具体时间根据各院校开学时间而定,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持所就读院校的推荐证明及身份证报名)。交近期免冠寸照2张,个人简历1份,并填写《安化县2020年直接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审查报名对象所提供的资料,确定是否符合直接招聘资格。如个别紧缺专业无人报名,则根据现场报名情况调整直聘职位。
3.面试。了解招聘对象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情况。
4.签约。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正式聘用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招聘对象与所毕业院校各1份,招聘单位1份),向就读院校发出档案提取通知单,签约对象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送交安化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5.体检。签约对象由招聘单位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管理及相关待遇
1.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必须在2020年8月20日前提交毕业证,否则不予聘用,终止聘用协议。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不予转正,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2.被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协议》后,不得再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否则视为违反《聘用协议》,由聘用方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3.被聘用为我县正式医务人员后,办理人事入编手续,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符合我县“5133”人才引进工程相关优惠政策的人员,可享受生活补贴、住房补助等政策和待遇。
五、咨询方式
安化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股0737-256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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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卫生健康局中共安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