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2020年桐庐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及条件》(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部分岗位要求为全日制学历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2020年7月27日前通过自考、成教、函授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其中不具有执业资格的,所持学历证书需符合报考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专业条件。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5年7月27日至2002年7月27日期间出生)。
7.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本县卫健系统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8.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计算、执业资格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7月27日。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均采用网络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27日9时—7月28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卫生人才网进入公开招聘报名平台(http://www.hzwsrc.com.cn或http://www.hzwsrc.cn)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并完成诚信确认。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7月29日9时—7月31日16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注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7月31日16时—8月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4日17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0年8月6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部分紧缺卫技专业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人力社保局批准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对通过初审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12日9时—8月15日9时30分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现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时,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桐庐人才网”〈网址:http://www.tlrcw.net.cn/〉、“健康桐庐”微信公众号);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公卫相关岗位笔试内容为预防医学知识,其他医卫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座位,按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达不到合格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至9名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10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合格分以上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2020年8月24日(暂定,具体时间待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在桐庐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
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含学信网学历认证书)、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考察:根据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县人力社保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考试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考生信息,将在桐庐县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4.本县委托培养的农村社区定向委培毕业生(编外)符合条件的可报考乡镇岗位。
5.本次招考聘用的人员,在首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5年内需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期满未取得的,由所在单位予以解聘。
6.笔试成绩、面试名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名单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桐庐人才网(http://www.tlrcw.net.cn/)公布。
7.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8.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9.本公告由桐庐县卫生健康局、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录用办法。联系方式:0571-58500921(桐庐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报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可直接向中共桐庐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反映,监督电话:0571-64621400。
附件下载\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