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打造四省边际人才生态最优地,为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积极抢抓当前招才引智重要窗口期、机遇期,进一步加大招聘力度,多层次满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求,经研究,决定市县联动招聘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市县两级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92名,其中市本级359名,县(市、区)933名。
计划公开招聘机关事业编外人员397名,其中市本级120名,县(市、区)277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设置。招聘对象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术技能等条件,一般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高技能人才、紧缺专业(岗位)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根据《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指导意见》设置,一般需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的范围和条件依据各地相关政策标准设置。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岗位条件适合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于面向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部分岗位对高校毕业生放宽职称、职业资格、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大学生村官、参加志愿服务计划大学生(包括浙江省“两项计划”、国家“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2年以上乡村基层工作经历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对象。
三、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具体招聘工作由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中市直学校教师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实验教育集团教师岗位由衢州学院会同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医院医技岗位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见相关分公告。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由主管部门委托市人力社保局所属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机构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招聘工作安排详见各相关分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符合相应条件人员可享受下列人才政策:
1.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6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100万元左右),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
2.对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3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50万元左右)。
3.对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紧缺急需专业的“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15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25万元左右)。
4.对引进到医生、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相同层次人才补助标准的120%执行;卫生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生可参照“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助标准执行。
5.对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衢州学院和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及市本级企业“定制班”的应届毕业生在衢就业的,三年内每年按当地当年度政府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年度总额的60%给予租房补助(每年1.2万元左右)。
6.对入选市“新115人才工程”的,分别给予5万元、2.5万元、1万元人才津贴;对入选衢州市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2万元奖励。
各县(市、区)人才待遇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报考人员对公告及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根据招聘组织实施主体向有关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70—3080522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3089322、3087081
衢州市教育局:0570—3081591
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0570—2910019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70—3081702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3026258、3025939
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3838706、3838728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7012652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4024720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5021874、5018781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6523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