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单位申报需求情况,经审核,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本次招聘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户籍要求为“浙江”的,面向浙江省户籍或生源人员;户籍要求为“衢州”的,面向衢州市户籍或生源人员;户籍要求为“龙游”的,面向龙游县户籍或生源人员;户籍要求为“不限”的,面向全国范围招聘。
以上户籍以2020年7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原985、211工程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3、岗位代码20的1个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报考条件为: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选派到我县参加志愿服务计划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离开服务岗位5年内的人员。
4、岗位代码66、79的2个岗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和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视同对待。
5、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选聘到农村(社区)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离开岗位时间均计算到2020年7月23日。
上述人员中属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学位证书)。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0年7月23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性别、年龄、学历、专业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不能以非全日制同等次及以上学历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除外)。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经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的函件(详见附件3)。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7月15日起,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qz.gov.cn/)、“龙游人社”微信公众号、龙游电视台、《今日龙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敬请关注)。
(二)报考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17日9:00—7月23日9:00。
报名网站:龙游县人事考试网(需从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进入)。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报考者填报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7月17日9:00—7月23日17:00。
招聘单位于当日或次日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
时间:7月17日9:00—7月24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计划将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7月30日9:00—8月2日09:3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专业测试
部分招聘岗位将进行专业测试(详见附件1),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报考龙游县建筑(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管理岗位的,笔试当天下午进行专业测试。该岗位按笔试成绩×40%加专业测试成绩×60%计算折合成绩。具体专业测试的地点、内容及合格线另行通知。
2、报考龙游传媒集团文字记者2岗位、摄像记者2岗位、编辑2岗位和新媒体制作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6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对象(若测试对象确认不参加测试的不予递补),如该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数不足1:6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专业测试对象。上述4个岗位专业测试后不再进行统一组织的面试。具体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合格线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需专业测试的岗位根据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折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对象)。
龙游县国防动员事务管理中心保密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4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结束后,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体能测评)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六)现场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龙游传媒集团文字记者2岗位、摄像记者2岗位、编辑2岗位和新媒体制作岗位的,在专业测试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未拿到学历证书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和学校核发的《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按历年龙游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报考的考生,凭迁往学校前的户口簿或相关户口迁出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还应同时提供学位证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面向退役军人岗位的应提供《退役士兵证》等能确认退役军人身份的证件。
报考面向肢体三级或四级残疾障碍者岗位的应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
外地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详见附件3)。
报考龙游传媒集团文字记者2岗位、摄像记者2岗位、编辑2岗位的应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单位工作证明范本详见附件4。
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应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
面试(专业测试)合格的,计算总成绩。龙游传媒集团文字记者2岗位、摄像记者2岗位、编辑2岗位和新媒体制作岗位按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计算总成绩。龙游县建筑(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管理岗位按折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
在面试(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十)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无需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需专业测试的岗位按折合成绩(其中龙游传媒集团文字记者2岗位、摄像记者2岗位、编辑2岗位和新媒体制作岗位按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折合成绩都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期不超过3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十一)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聘用对象,公示7日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通知书,限期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收到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龙游县各级事业单位最少服务5年。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各个环节均需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请考生积极配合,按要求自觉履行衢州健康码申领、健康申报承诺、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义务。笔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如下,其他招聘环节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1、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需进行健康排查、申报和承诺,填写《健康申报表》(附件5),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纸质版,并填写完整后于笔试当天上交。
2、笔试当天需通过身份确认、衢州健康码和近14天行动轨迹核查、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持“红码”“黄码”、体温异常或无相关有效检测报告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3、对近14天来自或途经境外、湖北或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求提供开考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报告(检测报告日期需在7月25日及以后)。来自上述疫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省市相关文件动态调整,如出现调整,以调整的为准)考生,如需在龙游检测,需提前三天到达龙游并告知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为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请主动向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在2020年7月27日16:00前提供治愈出院资料(感染者)或结束管控证明资料(密切接触者),发送至邮箱:1592398644@qq.com(资料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把有关资料上报龙游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考生可以参加考试;如审核未通过,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4、考生务必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认真做好考前个人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县外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龙做好准备。
5、考生到达考点,在各项核验通过后,快速进入,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考试全程必须佩戴口罩。
6、考试结束后,考生分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领下,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送医就诊,并对同一考场的考生和监考人员进行就地隔离管理。
8、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9、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10、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注意事项
1、截止到2020年7月2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不限户籍人员除外)。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初审、复审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5、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7月24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拍照发到指定邮箱(1592398644@qq.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6、报考人员对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7、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8、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龙游县人事考试网查询。
9、本次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专业要求”设有“某某类”的,根据《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设有具体专业的结合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570-7012652、0570-7567171。
公告不明之处,由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并公告执行。
附件1:2020年龙游县综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