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华东地区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质量监督员1名、安全监督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
1.收集整理并监督检查国家、民航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2.受理质量监督项目申请,办理受理书,包括催办申报,受理过程的解释与协调,文函件往来与处理等;
3.实施对民航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包括编制质量监督方案、检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企业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监督检查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监督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状况,编写质量监督检查意见;
4.参加民航专业建设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编写质量监督报告;
5.参与全国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的联合检查工作;
6.参与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7.参与辖区内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8.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全监督员岗位职责
1.收集整理并监督检查国家、民航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2.受理安全监督项目申请,办理受理书,包括催办申报,受理过程的解释与协调,文函件往来与处理等;
3.实施对民航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包括编制安全监督方案、监督检查各责任主体的安全行为,监督检查工程实体安全状况,编写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意见,编写恢复施工通知书;
4.参加民航专业建设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5.参与全国民航专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的联合检查工作;
6.参与辖区内民航专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参与民航专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信息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8.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4.工作责任心强,敢于担当,具有团队意识;
5.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人事档案完备。
(二)质量监督员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与专业:应届生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往届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民航专业工程所涵盖的土木工程(包括机场场道、路桥、岩土、房建等),或相近专业;
3.往届生应具有上述相关专业工程范围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工程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同等条件下,具有民航工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5.能够熟练使用工程建设相关系统和软件;
6.英语能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三)安全监督员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与专业: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安全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或相近专业;
3.往届生应具有上述相关专业工程范围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同等条件下,具有民航工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5.能够熟练使用工程建设相关系统和软件;
6.英语能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华东地区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2020年度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及个人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2209353641@qq.com。邮件主题以“岗位-姓名”命名,登记表及其他材料以附件方式发送,登记表等材料命名方式同邮件名称。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准予参加笔试,具体时间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入选人员,参加笔试人员持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复查:
1.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外语、职称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笔试。进行专业笔试,具体时间将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分数线方能进入面试。
(五)面试。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将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六)面试后将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七)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招聘结果。
(九)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该岗位工作地点:上海,社保等缴纳地点:北京。
联系电话:021-22322262。
邮箱:2209353641@qq.com。
华东地区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