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工作岗位:公证员助理,培养方向:公证员。
二、招聘人数
男性,1名。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
3.热爱公证事业,工作责任感强,服从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工作强度偏大和公证外出业务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与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office办公软件。
6.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C证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6.有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的;
7.有个人诚信不良记录的;
8.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
四、薪资待遇: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每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享受“五险一金”,缴费金额依照有关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每月有固定工资,年终有绩效工资。聘任为公证员岗位后,工资根据工作绩效核定。
五、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9月18日16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法定假日除外);
六、报名方式:现场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根据报名顺序分批通知并组织面试。
七、现场报名地点:赤峰市宝山公证处财务室(赤峰市元宝山区新城区黄河街、平煤高中后街)
八、报名电话:0476-3511592、3535279,13614761780
九、报名材料:赤峰市宝山公证处招聘公证人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一张(网上报名将以上材料发送邮箱:297862512@qq.com)。
十、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十一、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本次招聘采取赤峰市宝山公证处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
十二、此公告由赤峰市宝山公证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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