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若干名。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爱党护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文秘、法律、新闻学、档案管理等专业,或熟悉财务有一定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性别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一定的文字功底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自主在防城港市城区范围内解决住宿问题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的性质为防城港市红十字会编制外工作人员,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防城港市红十字会负担。
(二)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按防城港市红十字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与防城港市红十字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面议。
(三)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15下午18: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如实填写《防城港市红十字会2020年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做成压缩包文件,发至防城港市红十字会邮箱:fcgshh@163.com进行资格审查(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三)笔试及面试时间: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笔试及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及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学位证、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到防城港市红十字会进行现场复核。笔试及面试在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经笔试及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五)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770—2833668。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及其它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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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红十字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