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澜沧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附件1,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0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户籍要求
2020年10月1日前为澜沧县户籍的考生。
(五)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0年10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0年10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含取得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地点:
澜沧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由澜沧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考生须在报名前3天(从2020年10月13日起)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并做好健康状况监测。
1.考生到达报名场地时,请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并按要求接受防疫检测。
(1)持“绿码”的报名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进入普通报名场所,进行现场报名。
(2)持“黄码”的报名考生,须提供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进入专用报名场所,进行现场报名。
(3)持“红码”的报名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进入专用报名场所,进行现场报名。
(4)报名前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名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隔离观察证明”,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进入隔离报名场所,进行现场报名。
(5)报名时如果发现发热、身体状况异常等情况,请自觉遵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2.请报名考生自行携带,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现场报名。进场、退场和报名过程中均须佩戴口罩,并保持人员间距。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户口册》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简章》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1张(并附电子照片1张);
(五)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特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六)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澜沧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刀亮7221261
澜沧县民族文化工作队阮云波7221261
澜沧县文化和旅游局谭懿清7222964
三、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和程序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要求。
(二)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1.笔试内容
电工基础、舞台灯光音响基本理论等相关专业知识。
2.实际操作内容
TigerTouch灯光控台、MIDAS32调音台等相关设备操作。
(三)考试程序
1.首先进行笔试,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1:2确定进入实际操作人员名单,若未达到1:2则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分数人员进入实际操作考试。
按确定进入实际操作人员名单,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2.实际操作考场设置
(1)考试考点设立疫情防控室、考生抽签候考室、实际操作考场、考点办。
(2)实际操作考场内设置主考官席、考官席、计分核分席、人大监督席、政协监督席。
(3)考试考官由普洱市内从事舞台艺术类专业人员或具有从事舞台艺术工作经验5年以上,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的考官担任。
(4)考试考场内设考试考官5人,监督员4人(人大、政协监督员各2人),设备安全保障和恢复控台人员2人,计核分人员2人,考试考场外秩序维护人员1人,候考室工作人员兼引导员2人,休息室1人,考场主持人员1人。
3.实际操作考试程序
(1)考试当天所有工作人员、考官、考生在入口,请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并按要求接受防疫检测。考试过程中均须佩戴口罩,并保持人员间距。
(2)考试当天进行主考官、考官、监督员抽签。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到考试地点查验考生身份后进入候考室;
(4)监督员、计分、核分员、引导员、考官由主考官带到的考场集中准备实际操作考试。
(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尚未进考试地点及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6)考试进入候考室后由工作人员宣读《考生考试须知》后,由考生抽取考试顺序号,并填写《考生序号登记表》,考试顺序号抽好后,考生确认考试试题密封情况。
所有抽签结束后将相关表格交给侯考室监督员(人大、政协监督员同时参与),侯考室监督员将表格送考点办后,返回候考室继续对候考室考生进行监督。
(7)引导员将考生统一带入考试考场,进行回避程序核实,如果考生提出需要回避,回避人员调整后再面试,如果考生回答没有提出回避,考试正式开始。
(8)如无需回避,主考官宣布考试开始,引导员将考生逐个领入考试考场。整个考试过程只能以考生序号称呼、引导、记录。考试中考试考场一次只允许进一个考生,上一个考生离开考试考场,下一个考生方可进入。
(9)考生在主考官引导下完成考试内容,宣布“本场考试结束,请考生离场”,待本次考试全部结束后,统一宣布考试成绩。宣布成绩时引导员要组织好考生有秩序的进入考场听取公布的分数。
(10)考官打分:从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都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在考试中的表现,并进行必要的相关记录,为考官给考生打分做好准备,以便考官能够迅速准确、公平公正地在《实际操作打分表》上给每位考生打分。
(11)计分核分:每个考生的考试结束后,核分人员收回考官打分的《实际操作打分表》,每项成绩最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分数合计÷最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项数,为此项得分,计分填写在《澜沧县2020年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成绩报告单》、《澜沧县2020年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公告单》中,主考官、计分人员、核分人员、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签字后成绩生效。
(12)考试监督:考试过程由县人大、政协全程监督并全程进行录像。
四、各项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实际操作成绩×40%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实际操作成绩高者排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的总分均为百分制。
实际操作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未达60分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若1:1进入实际操作考试,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未达60分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由澜沧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考察由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核由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考核通过。
若考核不合格,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报到上岗。
七、其他要求
(一)查询网站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lancang.gov.cn/
(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三)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待遇。
(五)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八、组织纪律
澜沧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特殊招聘在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县人大、政协相关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公平公正。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特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在每个环节有反映和举报,必须实名反映。
(四)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进行回避的情形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主动申请提出回避。如未主动提出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澜沧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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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澜沧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xls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澜沧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