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引进计划(24人)
蒙古语授课高中教师8人:蒙古语文1人,语文2人,政治2人,历史2人,音乐(器乐)1人。
汉语授课高中教师16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1人,心理健康1人,信息技术1人。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教育部直属的6所公费师范大学(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2021年应届及往届全日制本科和硕士毕业生。
2.省属重点师范院校2021年应届及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国家“双一流”院校2021年应届及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4.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是所报岗位相应或相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阿鲁科尔沁旗2021年度引进高中教师计划表》)。
5.申报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岗位为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且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毕业生。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对于教师资格条件,必须持有相对应的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关于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引进考试不受教师资格条件限制。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须于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否则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政策、纪律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公开选聘。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发布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chifeng.gov.cn)和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lkeqq.gov.cn)上。
(二)报名与资格复审
1.报名
报名方式: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6日—2020年12月30日。
报名所需上传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毕业生在校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www.chsi.com.cn)的扫描件;《阿鲁科尔沁旗公开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扫描本人电子头像,完整填写各项信息,一起上传:1047726824@qq.com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
2.资格复审
2021年1月8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本科、研究生)(2021年毕业生在校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照片2张,到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201室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发《面试准考证》。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填写《阿鲁科尔沁旗公开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请下载附件1)时,需详实填写本人民族、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报考岗位、教师资格等信息。
(三)面试
1.由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用分学科、现场抽课试讲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
3.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1.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体检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因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再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5.考核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核工作由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3.新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内管理,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对于学科人数不足计划人数的,该学科招聘计划可调整使用。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引进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2.本方案由阿鲁科尔沁旗高中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476—723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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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