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单位会计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从业素质;
4.会计、财务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要求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全日制本科学历),通过英语4级和计算机2级,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工资待遇
参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包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聘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毕业生相应工资标准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缴纳。职称晋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晋升与职称挂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发至报名邮箱,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初审通过的报名者参加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0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邮箱:doublezhb@163.com(填写邮件名称格式:应聘人员+姓名)。
(二)资格审核
1.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15日(9:00-12:00;14:30-17:00)。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甘肃省统办二号楼南附楼8楼801室。
3.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3)其他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4)2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5)填写完整的《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编外招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纸质版一份;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取消笔试资格。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当场确认参加笔试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结束后3天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公布考试成绩,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岗位,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面试前通知应聘者。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通过邮件、短信方式公布。
(四)体检
按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确定的体检人员通知到本人。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突出政治和品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员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现实表现,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录取人员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682716
电子邮箱:doublezhb@163.com
点击下载>>>1.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