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深化医药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医院全面整体托管进行典型介绍。医院获评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人才工作创新优秀案例、成为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社会实践点,列为江西省社会事业十大改革创新之一。
因发展工作需要,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17名。
三、岗位条件见附件
注:1.本公告中招聘的岗位,2021届应届毕业生及历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2.本公告中提到的本科学历均需取得相应的学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本次招聘的17名人员均为市直事业单位编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吉安市人社局、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5日。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下载附件《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规培证(规培还未出站者提供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人事科邮箱(dfyyrsk@163.com),标题写“专业+姓名”。咨询电话:李老师0796-8999507、郭老师0796-8999809。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方法:面试以专业知识为主,可采取口头问答、小型测验、模拟操作、实际操作等形式;实行百分制。
3.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五、入闱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当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体检。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由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1.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医院纪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
2.选聘工作要做到选聘条件,选聘方法和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四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考风考纪。
联系电话: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0796-8999507/0796-8999809
监督电话:吉安市人社局0796-8286112
吉安市卫健委0796-8226389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0796-8311066
八、正式聘用
对符合本次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程序办理报到、上编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九、面试防疫注意事项
1.考生于考试前14天起,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及时更新赣通码健康信息,确保考前身体状况良好。如面试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按要求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并按属地有关规定及时处治。
2.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实时“赣通码”及运行轨迹。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属新冠肺炎集中隔离观察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需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做好自我防护和手卫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
4.考点实行闭环式管理,考生请自觉遵守考点防疫安排。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检测(应低于37.3℃),出示赣通码,如遇应试人员“赣通码”扫码为黄码及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的,禁止进入考点,并直接劝离。因检测体温和查验赣通码需一定时间,请广大考生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的入场时间。
5.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指定路线进入考点和考场,严格控制入场速度,保持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考试结束后,按照指定路线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点逗留。
6.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并随时做好个人卫生。
7.考场走廊外设置考生物品放置处,集中存放手机等用品,考生不得将个人物品带入考场。
8.如有陪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点防控相关规定,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及防护,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
9.考生如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考点工作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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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