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对象为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在2021年4月29日前办理了随军批准手续的闽清县范围内驻军部队干部随军家属。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至2003年5月间出生),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年龄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2021年5月11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报名:报考者于2021年5月11日8:00至5月13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同时上传毕业证书、结婚证、随军审批表、现役军人任命书等相关材料。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8:30至5月13日17:30。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闽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8:30至5月1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3、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可于2021年5月23日后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不予开考。不予开考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2、本次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星期六)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6月20日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
(二)面试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2、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闽清县梅城大街94号三楼)进行资格复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拟面试的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不符的,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予以递补。
五、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按一定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和考察由闽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闽清县人社局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公示
1、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闽清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2、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由闽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有关问题,请与闽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或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咨询电话:0591-22310118或0591-22373835监督电话:0591-62062131
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闽清县人民政府网是发布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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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闽清县面向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闽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