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通辽市蒙古语影视译制中心为中共通辽市委宣传部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制定年度蒙古语影视译制规划,承担影视作品科尔沁方言蒙古语的翻译、配音、合成及交流等工作,协助开展蒙古语新媒体采、编、播等技术性工作。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设置
本次公开招聘4名列编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通辽市蒙古语译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至2003年5月31日出生);
9.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籍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6.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及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环节同时进行;本次招聘免收报考费。
2.时间: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1日;
3.地点:市行政中心2号楼西配楼340室;
4.提交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详见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4)技术技能资格等相关证书,专利、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3:1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未达到3:1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岗位,并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布。
(2)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表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3)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工作由通辽市蒙古语影视译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审查通过后,两日内统一发放《面试通知书》,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5)报名与资格审查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
(二)专业技能测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由通辽市蒙古语影视译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宜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分为台本翻译(科尔沁方言蒙古语)和配音表演两科,其中配音表演70分、台本翻译(科尔沁方言蒙古语)30分,两科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对于实际到场的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专业技能测试中的配音表演成绩为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配音表演成绩也相同的,另行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通辽市蒙古语影视译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通辽市蒙古语影视译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市委宣传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均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及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市委宣传部对报名和资格审查过程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
(三)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蒙古语影视译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本简章由通辽市蒙古语影视译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475-8835955,18347525777;
通辽市委宣传部:0475-8836881;
监督举报电话:0475-883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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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蒙古语影视译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