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是由安吉县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共建的事业法人单位,重点开展生态经济、生态环境治理、数字生态等方面创新研究,探索实践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力争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文化传播的高地以及“两山”转化的重要产业孵化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高端智库。
为加快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建设,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研究院招聘活动,吸引一批紧缺急需专业硕博精英到安吉贡献才智,助力新时代“两山”试验区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引进行政管理人员5名,从事研究院办公室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教育培训管理、科研管理等工作。(详情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硕士学位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工作形式
录取人员安排到研究院工作,入职后经研究院考核合格的,直接批准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硕博人才引进任职满一年后,根据研究院中层岗位调整和中层职数空缺情况,优先安排担任中层职务。
四、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志于长期从事办公室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教育培训管理、科研管理等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2.学习成绩优秀,往届毕业生要求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生源、户籍不限。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2021年6月上旬,通过安吉发布、安吉组工、安吉人社、安吉人力资源网和浙江大学就业信息平台等网络平台,发布2021年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招聘公告。
2.简历投报。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自荐等方式进行报名。请各报名人员填写《2021年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招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学历学位、所获荣誉等相关材料统一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zhuqi88@zju.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3.资格审查。2021年7月上旬,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审查,形成审查报告后,依次提交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组织部进行复审,并将最终结果及时反馈报名对象。
4.人员甄选。2021年7月中旬,由研究院综合考虑报名人员毕业院校、所获荣誉、在校任职等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谈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4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谈人选,并书面报至县委组织部。
5.推介面谈。2021年7月下旬(具体面谈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开展政策推介和面谈交流,按岗位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若名次靠前放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谈分数原则上不能低于80分。
6.专项体检。2021年8月上旬,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进行专项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考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体检流程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对于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7.政审考察。2021年8月中旬,由用人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8.公示聘用。2021年8月下旬,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最终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并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安吉组工、安吉人社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9.任职录用。2021年8月底,对公示期满确定录用的硕博人才,按规定经有关会议通过后,由研究院和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落实岗位安排、编制录用、后勤保障、政策待遇等各项政策。
六、支持政策
1.所有正式录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按照研究院制度管理,实行岗位聘任制,享受所聘岗位相应待遇,提供有竞争力薪酬。
2.所有正式录用人员,可视实际情况申请入住县人才公寓;自行租房居住的,可连续3年享受1.2万元/年的租房津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安吉县委组织部、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