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自愿服从检查执法、应急救援、夜间值班等一线工作安排,原则上男性优先;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类、化学类、机械类、仪器类、材料类、电气类、计算机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
5.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8日以后出生);
6.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被开除公职及辞退等不良记录;
7.具有长兴县范围内常住户口(1985年7月8日前入住)或长兴县生源毕业生;
8.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office办公软件,熟练使用照相机、视频摄像器材;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长兴县应急管理局辅助执法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技术专长资格或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长兴县广场路1号行政中心C幢508办公室。
联系人员:李俊电话:0572-6024809(13757222729)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10,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10,直接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分数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对象出现不合格导致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聘用及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岗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为2个月。
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按照局聘用干部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长兴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并解释。
2.此次招聘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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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