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gd.gov.cn)、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http://gdstc.gd.gov.cn)、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网(http://www.gdlami.com)查阅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如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件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1月14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6.其他能证明自己工作经历及能力的相关材料。
请将以上材料彩色扫描件按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djszp@gdlami.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对象,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报考人员。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限时的方式,主要测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面试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gd.gov.cn)、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http://gdstc.gd.gov.cn)、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网(http://www.gdlami.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经研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相关报考人员,请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注意事项
1.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2.填报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列表(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4106845;
监督投诉电话:020-84106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