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位简介
本次公开招聘的控烟监督员由荔湾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管理,控烟监督员主要职责:
(一)宣传控制吸烟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巡查区内公共场所,开展单位无烟环境执行情况评估,劝阻违法吸烟行为;
(三)指导市内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落实控烟职责;
(四)采集信息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报告;
(五)协助控烟执法。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拟招聘2名控烟监督员,具体条件要求详见《荔湾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控烟监督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10日,在广州荔湾网(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附件2)。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11(星期二)至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3号侧座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306室。
4.报名要求: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5.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首页+个人页)、学历(学位)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三)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面试主要形式为面谈,包括测试应聘人员相应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荔湾网(www.lw.gov.cn)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招聘的,招聘单位可视情况从面试合格的人选中依次递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进行。
(五)公示
体检合格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网”(www.lw.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和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荔湾区卫生健康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在职的应聘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因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因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894442,投诉电话:020-81383023。
点击下载>>>荔湾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控烟监督员职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