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遥县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方式为平遥县医疗保障局、平遥县能源局2个单位招用人员共3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用条件及人数
招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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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用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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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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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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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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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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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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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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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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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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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制意识,勇于吃苦,公正无私;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能源局招用岗位主要从事能源监测、煤炭(洗煤)企业销售巡查监管工作; 4、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不准重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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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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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三、招用程序及办法
(一)时间安排
1、2019年4月20日—23日(8:30—11:30、14:30—17:30)在平遥县行政审批大楼入口正对面(联想专卖店)报名。
2、2019年4月26日18:00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报名处领准考证。
3、2019年4月27日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2019年5月2日前在平遥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
(二)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符合条件者请自行从平遥县人民政府网下载《2019年平遥县招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3份(电脑打印,手工填写无效)。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近期二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当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符合所报职位要求的条件。凡不如实填写、填写信息与所报岗位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4、其他事项
(1)本次招用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用人数比例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若报名人数不达2:1的招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减招用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2: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
(2)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另选其它岗位报考;若不再另行报考,报名费退还本人。
四、考试、体检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招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笔试
笔试内容:一门两科共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50分、行政能力倾向测试50分)。考生参考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
2、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单位招用名额与考生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招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入围者如果出现成绩相同的,按报名先后顺序招用),并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平遥县仁众鑫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胜任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管理、待遇
1、招用人员的工资按照我县最低基本工资标准(暂为1500元/月计发,随着基本工资增加而调整)。合同期内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
2、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对招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到各单位工作。
3、各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招用人员的工资核算、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七、监督检查
本次招用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15835412258
监督电话:13327542777
八、重要提示
本次招录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各种出版物、考试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平遥县仁众鑫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