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测绘院成立于1990年10月,是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具有独立法人、正科级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市测绘院具有甲级测绘资质,主要职责为协助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东莞市基础测绘工作;协助开展东莞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为东莞市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测绘技术支持和保障,协助开展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承担测绘生产工作等。
根据市测绘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技术人员12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涉嫌违法违纪的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1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相关资料请发送到dgchy01@163.com邮箱,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26983188。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编辑在同一页A4纸word文档上;
2、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认证报告、最高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3、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4、招聘报名表(文末附件下载)。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打包为压缩文件发送(文件名以【姓名+意向职位+手机号码】命名)。
五、考录环节
1、初步核查报考人员情况,依据报考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经验特长等个人条件,结合工作岗位性质,甄选出符合岗位条件的入围面试人选;
2、组织入围人选开展面试,考察人选的综合表现、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后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
考录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
组织拟任职人选进行入职体检。
七、录用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后正式录用,正式聘用人员将与市测绘院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挂靠在第三方机构,工作岗位安排在市测绘院。
八、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东莞市测绘院工资管理办法(试行)》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市测绘院可提供食宿。
特此公告。具体未尽事宜由东莞市测绘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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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测绘院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