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岗位履职能力。
2.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截止到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3)具有湖州市(三县三区)户籍。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考,择优聘用。
1.报名时间:11月11日-11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政府415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3218995)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
注: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现场提供),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料递交不全者视为放弃。
五、考核测试
测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采用百分制,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进行仪表气质、语言表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测试。
3.考核成绩认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总成绩择优(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有无违法乱纪现象等。
七、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在考察、体检、公示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
因在考察、体检、公示中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照考核测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察、体检、公示按规定执行。
八、聘用和待遇
新招考人员为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参照织里镇劳务派遣同类人员标准。
本公告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织里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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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