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59名。其中博士及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30名,专职辅导员(硕士研究生)27名,心理健康教师(硕士研究生)1名,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1名。
具体详见《楚雄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开招聘工作。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
硬。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4、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和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并完全符合本公告有关岗位招聘条件和其他要求的人员。
5、学历、学位、年龄等要求详见《楚雄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博士及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2020年全年均可报名。硕士研究生及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报名时间自7月15日8:00-7月23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或到楚雄师范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
(1)邮件报名:应聘者填写并发送《楚雄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和其它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zrsbzp@cxtc.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岗位代码。
(2)现场报名:应聘者持上述所需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内到楚雄师范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云南省楚雄市楚雄师范学院花果山校区行政办公楼2-30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如实详细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不全(或材料不全)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4)应聘岗位中“其他条件”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5)报名以人事处实际收到的材料(电子或纸质)为准,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
时进行联系。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1、博士及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经相关学院、人事处、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确定为参加考察人选,免笔试,由用人部门组织开展面试、考察工作。
2、硕士研究生及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拟定于7月下旬在学校官网公告栏进行公示(以具体公示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应聘相关材料,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虚假信息及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三)笔试
博士及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及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应聘者需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可组织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岗位数。个别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笔试主要针对政治思想素质、教师职业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在校园网公告栏中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校园网公告栏进
行公示。
(四)面试
面试由用人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面试小组,主要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进行实操实作等全面考察,面试满分100分,考核的形式和方式由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及学科专业特点决定。
硕士研究生及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面试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若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的,可依次增补面试人员。硕士研究生及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学校在校园网公告栏进行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示。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博士及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本次考试的辅导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五)体检
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或拒绝体检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将名单在楚雄师范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后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符合我校引进人才的,除享受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学校绩效工资外,根据《楚雄师范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享受相关待遇。
1、提供50-60万元购房补贴和安家费(税前);
2、科研项目资助经费2-8万元;
3、根据学校房源情况和引进人才层次,提供校内过渡职工周转房。
凡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的安排。
五、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整个招聘工作将在校纪检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二)考生须对报名等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材料弄虚作假或考试中有作弊等现象,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通报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三)参加应聘人员要遵守国家及我校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发生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此招考公告由楚雄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zzrsbzp@cxtc.edu.cn
联系人:王老师、余老师,联系电话:0878-3167960,3125061
监督电话:0878-3133071(楚雄师范学院纪检处)
0878-3124726(楚雄师范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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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