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为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指导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负责全区各类新闻宣传工作,具体承担区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平台采编播发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能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合法权益;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见附件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8日17:00止。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报名人员可自行下载《报名表》,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单位开具的证明)、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拍照或扫描后,统一打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984212189@qq.com,邮件命名为:全媒体中心应聘+岗位+姓名。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资料不完整的,取消报考资格。如报考某一岗位的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的3倍,可相应调整、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因招聘岗位取消的,已报名相关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态等。
(三)笔试
根据面试情况,,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时间及测试形式另行通知。未能按要求进行笔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因放弃笔试而空缺的名额,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融媒体技术保障人员、采编辅助岗人员不参加笔试,通过面试后直接进入体检。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实习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实习生须自愿服从组织分配,中心将根据实际考评结果,对招聘人员及岗位人数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拟录用人员/实习生在接到招录通知后,必须在30日内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实习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可办理正式入职手续,转为正式员工。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一年内,本单位如需继续招聘编外人员的,可以在参加考评未被录用的同类型岗位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聘用
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岗位待遇采取基础工资+绩效奖金的方式发放。其中,业务部门岗位另按部门考核制度给予稿费奖惩。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
(二)面试、笔试等后续安排及要求将通过邮件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邮箱信息。
(三)本公告由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全媒体中心咨询电话:0574-55878108陈老师
通讯地址:江北区北环西路500号4号楼,邮编:315032
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