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简介
广州市海珠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区规划资源分局权限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制作和核发证书等具体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业务受理岗工作人员8名;
岗位职责:
(一)负责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周六上午需上班);
(二)须适应窗口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相对应专业要求,对应要求如下:
1.大专学历:法律实务类(C0301)、房地产类(C1201)、人力资源管理(C120702)、行政管理(C120706)、图书档案管理(C120507);
2.本科学历:法学类(B0301)、汉语言文学(B050101)、行政管理(B120402)、土地资源管理(B120404)、档案学(B120502);
3.研究生:专业不限。
(四)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六)应聘人员须为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七)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10月16日;
(二)报名方式:填报《报名人员信息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uangshuying@gz.gov.cn。邮件标题请以“姓名+报考单位”命名。
五、考试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分为面试和笔试(面试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面试和笔试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二)面试时请带齐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核对。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符合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选用到我中心工作,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试用期两个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合同工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
(二)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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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