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齐齐哈尔市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
单位性质: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青年之家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团市委做好青少年问题研究、青少年创新创业服务、青少年维权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齐齐哈尔市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
3.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况
1.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和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1900会议室
咨询电话:0452-2791911
联系人:李文佳
2.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1份;
(5)《2020年齐齐哈尔市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在职人员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填注。其中“项目生”要根据省项目生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在报名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3.报名注意事项
(1)由团市委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考生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3)团市委通过电话告知报考人员报名资格确认结果,并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由团市委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分值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理解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根据情况扩大参加面试人员数量。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当场公布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考核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人员,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
考核由团市委成立考察组进行考核。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质效等情况进行考核,审核人事档案,同时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或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如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作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经组织考核、体检合格后,由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将拟聘用人选结果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和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应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由团市委进行试用期考核,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疫情防控工作
(一)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外省报考者抵返我省前,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
(二)考生可在考前60分钟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接受“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龙江健康码”、“鹤城平安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场,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三)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安全距离。
(四)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相应公告。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团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团市委事业单位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452—617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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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齐齐哈尔市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2020年齐齐哈尔市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