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报名、公开考试、统一聘用。
二、招聘计划
舞蹈演艺人员24名(男12名、女12名)。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23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3.男净身高1.70米及以上,女净身高1.60米及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服从组织安排;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稳定活动的;曾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有犯罪或违纪嫌疑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五年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人员面向尚未就业的甘南州户籍,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音乐舞蹈表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五、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5日至6月19日(09:0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玛曲县基层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务必如实填写《玛曲县公开招聘舞蹈演艺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近期红底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6张。
(四)资格审查
县招聘办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各类信息准确无误,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
(五)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
面试通知单由县招聘办统一制作,2019年6月21日在县基层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
面试内容和分值主要有:基本功组合2项占25分(含软度、开度),个人技巧展示占25分(翻、转、跳),个人剧目表演占50分(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得分保留二位小数)”办法计算。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二)携带证件:考生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尽快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三)成绩公布: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计分方法和考官打分情况计算出考生成绩并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署姓名确认。
(四)监督实施:邀请县纪(监)委、县人社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考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七、笔试
按照面试成绩,参加笔试人员按3:1的比例确定(即:面试人数和笔试人数比为3:1)。笔试分为藏汉双语试卷,考生报名时自行决定报考种类。笔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统一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应试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二)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玛曲县基层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四)成绩公示:考试阅卷结束后,进行公示。
八、成绩确定
(一)成绩计算
应试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7: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分性别确定拟聘用人员,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二)体检要求
根据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男、女各前20名进入体检,由县招聘办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因此次招聘岗位性质特殊,若体检发现处于妊娠期的应试人员,将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者,经招聘办核准后,按该职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视为体检不合格,将不予聘用。
(三)资格复审
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及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经领导小组研究,由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四)政审考察
拟录用人员政审必须是未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以无犯罪记录证明为主,审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政审考察不合格者,经县领导小组审定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公示时间
对拟招聘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纪(监)委、县人社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公安局、牛角琴文化演艺有限公司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九、聘用办法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由领导小组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统一聘用到玛曲县牛角琴文化演艺有限公司,聘用人员统一填写《玛曲县牛角琴文化演艺有限公司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一份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一份牛角琴演艺公司存档备查。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由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用人单位备存,一份报人社局备案,一份由聘用人员保留。演艺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在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自行解除聘用关系。
十、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月薪3100元,(包含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社会保险(即:五险),按照企业缴费标准核定;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列入预算全额保障缴纳。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产护假等福利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1.为了便于随时通知考试相关事宜,请参考人员的通讯工具保证24小时畅通。
2.考生参加面试、笔试时仅需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其它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5.本招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玛曲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41-6121335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0941-6122781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人才办0941-6121055
县牛角琴文化演艺有限公司0941-6121037
13893967658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