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分局合同制聘员标准执行。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期未满的;
(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需提供资料
1.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
3.毕业证、学位证;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所需报名资料压缩发送至106666655@qq.com邮箱,文件以“姓名”的格式命名。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3日。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将另行通知考试时间。报名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或不予聘用。
五、考试
报名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到洪梅镇自然资源分局二楼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审核的参加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体检和审查
考试结束后,洪梅镇自然资源分局根据考试结果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者列为审查对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考生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审查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如因考生体检、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审查人选。
七、录用
报名人员须通过洪梅自然资源分局面试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考察期为一年,报名人员须在考察期内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笔试。考察期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考察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人员统一招录后受聘人员与洪梅镇自然资源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工作岗位由洪梅镇自然资源分局统筹安排。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后续招录事项,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69-81336689
点击下载>>>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洪梅分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v.doc